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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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6日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我愿以毕生的精力化作一粒微小的细胞,充实到党的肌体,为国家繁荣昌盛、为人民更加幸福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尽一份责任。”这是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凤杰入党申请书中的一句话。多年来,她一直在践行当初自己写下的铮铮誓言。
吴凤杰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是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获辽宁省“劳动模范”“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青年卫士”“优秀女检察官”和丹东市“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优秀青年之星”“办案服务质量标兵”称号;6次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公务员,5次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1996年,吴凤杰考入丹东市检察院。她原本学的是计算机专业,一次,处里讨论时她说了外行话。“绝不能让这样尴尬的事情再发生在自己身上!”吴凤杰在心中暗暗发誓。短短两年半时间,她顺利通过自考拿到了法律本科毕业证书,获得了辽宁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
1999年8月,吴凤杰开始主办案件。她虚心向处里老同志请教,认真研读他们办结案件的卷宗,揣摩审查报告,分析庭审预案,积极参加处里的案件讨论,逐步掌握各类案件的“案眼”。她还主动找处长“抢活”,多办案,多实践。很快她就从“门外汉”变成了“业务篓子”。
2005年11月,吴凤杰提前介入某银行分理处特大挪用储户存款一案。该案案值达17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多,犯罪持续时间跨度长,书证庞杂,卷宗达20余册,而且要求在当月25日之前提起公诉。为把案情吃透,她与反贪局的侦查人员密切合作,同步看卷,同步提出问题,同步制作审查报告。这时,离上级规定的起诉时间仅剩3天。由于犯罪嫌疑人分别羁押在东港、凤城和市内的看守所,3天里,她马不停蹄穿梭于三地,白天提审犯罪嫌疑人,夜间撰写审查报告、起诉书,还要抽空给住院的婆婆送饭。就这样,她按时将这起丹东市有史以来案值最大的自侦案件提起了公诉,创造了该地区自侦案件提起公诉的最快纪录。公诉处11年间,她主办或协办各类复杂疑难案件260余件,无一错案。
2007年1月,吴凤杰任侦查监督处副处长。不久,她主办了公安机关查办的某银行上亿元的贷款诈骗案、某信用社千万元违法发放贷款案、某公司4000余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这3起都是特大案件,每起案子的卷宗都达10余册,每册5万字以上,3起案子的卷宗合计近200万字。为了及时移送起诉,不误办案时限,她一头扎进案件堆里,连续奋战3个多月,先后向侦查机关提出了10多份《庭审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保证案件顺利进入了诉讼程序。
她担任侦查监督处副处长4年间,纠正侦查机关违法24次,追捕犯罪嫌疑人28人,立案监督8件。
2011年10月,她担任侦查监督处处长,此后工作更忙,担子更重。2015年的一天晚上,她刚要睡下,电话响了。原来,公安机关侦查到一起电信诈骗案,已拘留2人且招供,想申报批捕,但承办案件的基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充分;可若不批捕,犯罪嫌疑人放出后可能串供,甚至销毁相关证据,有可能放纵一批罪犯,截止时间就在当夜12点。吴凤杰赶紧和同事前往了解情况,一番研判,她认为现有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已经基本构成犯罪,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收集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现有证据虽单薄,但可进行附条件逮捕,有利于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打击犯罪。最终,这起东北第一起电信诈骗案成功被起诉。
当处长7年,吴凤杰复核全处办理刑事案件1130余件,主办案件130余件,沟通预警案件500余件,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
身为党的十九大代表,吴凤杰认真履行党代表职责,积极宣讲十九大精神,宣讲单位40余个。
前不久,吴凤杰被提拔为丹东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期待她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